公 示
2008-06-26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单位的
公 示
中央文明委决定,今年将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四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单位。根据省文明办要求,在各地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查,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08年6月2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市文明办反映,电话:2257323,邮箱:ncwmb2004@163.com。
南充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
推荐名单:
1、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1个)。
仪陇县马鞍镇琳琅村
2、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1个)。
南充市地方税务局
3、推荐的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3个)。
(1)、南充市高坪区永安镇青林村
(2)、西充县晋城镇鹤鸣庵村
(3)、南部县火峰乡城隍垭村
4、推荐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个)。
(1)、南充市电业局
(2)、四川省阆中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