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晓松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答记者问
2008-04-27 阅读次数: 来源: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晓松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答记者问
一、记者: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什么作用?
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科学发展”、“以民为本”战略方针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全民医保”的战略部署。当前,医疗保障问题是广大城镇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党和政府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
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八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在这之前,我市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使630万市民享受到了医保改革的成果,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被排除在医疗保障制度之外。这次的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就是要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险体系中,使他们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我市能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是来之不易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亲自到省上汇报,竭力争取;市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多达二十多次对《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修订,并最终获国务院通过,于今年3月确定我市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
二、记者: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哪些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
答:解决具有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籍,且没有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主要是三类人:一是学龄前儿童(含幼儿园儿童);二是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城镇居民中18周岁以下未在校、未就业的子女);三是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三、记者:我注意到《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制定的低水平起步原则,那么在缴费额度较低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答:低水平起步、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是国务院在针对全国的试点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一个原则,我们现有的经济水平决定了不可能一步到位满足所有的医疗需求,只能从低水平起步,先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问题。一般的门诊输液拿药虽然也有人拿不出钱,可大多数人经济上都能够承受,但如果得了大病,很多家庭甚至是中等收入家庭也承受不了,所以我们用较低的筹资水平集中解决较大的疾病风险。
四、记者:刚才您提到这是我们国家首次给城镇居民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并由政府给予补助,请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具体的享受标准是多少?
答:第一层是普补,凡参加的城镇居民都可以享受最低80元的补助;第二层是特补,主要针对城镇困难群体加大补助力度,享受低保的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抚养、赡养的“三无”人员都属特补对象。
2008年的标准是普补政府每人补助80元,特补分三个层次:一是未成年人,享受低保人员政府每人补助95元,一般残疾人政府每人补助90元,重度残疾人员政府每人补助100元;二是成年人,享受低保人员政府每人补助175元,重度残疾人员政府每人补助180元,一般残疾人政府每人补助90元,低收入家庭的60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每人补助170元;三是“三无”人员,政府全额补助。
五、记者:享受政府补助后今年个人缴多少钱?
答: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未成年人每人100元,成年人每人260元,减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后个人缴费分三个层次:一是未成年人,一般人员每人缴纳20元,享受低保人员每人缴纳5元,一般残疾人每人缴纳10元,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二是成年人,一般人员每人缴纳180元,享受低保人员每人缴纳85元,一般残疾人每人缴纳170元,重度残疾人员每人缴纳80元,低收入家庭的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缴纳90元;三是“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六、记者:您刚才说到低收入家庭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政府特补,如何界定“低收入家庭”?
答:低收入家庭是指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家庭。对这类人员要先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其身份进行审查核实,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七、记者: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能报销多少钱呢?为什么要制定报销范围和设置封顶线?
答:我们的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一样目前实施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由于是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很低,所以只能解决基本的医疗需求。如是没有设置限度,一个白血病患者用40万元治病就会花掉4000个未成年人一年的钱,势必造成极少数人用掉绝大多数人的钱,资金枯竭的结果是更多的人不能享受制度的保障。
报销范围有三个重要条件:一是起付线以上,二是封顶线以下,三是住院费用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和相关政策。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成年人分别报销75%、60%、50%,未成年人分别报销90%、75%、65% ,成年人的缴费年限越长报销比例也会增加。同时对患精神分裂、瘫痪、癌症患者的放、化疗等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也会增加。详细内容我们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老百姓明白、让老百姓放心。
八、记者: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以家庭为单元参保,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享受特补的人员还要准备低保证、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送资料、填写表格,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九、记者:原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人员可不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对于在劳动年龄内的下岗人员,要通过强有力的引导措施和扶助政策,尽可能安排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以就业促进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大头,可以享受相对比较高的医疗待遇。如果是灵活就业,政府通过社保补贴帮助他们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十、记者:城镇居民什么时候可以参保和报账?
答:从今年6月1日开始办理参保登记。在今年6月30日前参保并缴清费用的城镇居民,可从2008年7月1日起享受《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医疗报销待遇。凡在2008年6月30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自缴清费用当月起6个月后,才能享受《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医疗报销待遇。
十一、记者: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之间可以转换吗?怎么转换?
答:按照《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只有成年的城镇居民,本人自愿,且符合参保条件,原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转换为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经折算后,方可按规定转换为城镇职工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