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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包产到户的前前后后

2008-10-06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西充农民发展大棚蔬菜 本报记者  成潮生  摄

 

高坪区东观镇农民在收割水稻      本报记者  成潮生  摄

 

 蓬安县杨家镇清华村二组蒋仲民与父亲一道搓玉米 本报记者  张德利  摄

探寻包产到户的前前后后

本报记者  张德利

大集体:全靠挣工分吃饭

 10月4日,艳阳高照。记者乘坐越野车从南充出发来到蓬安县新园乡(原新民公社),从塔坡梁往右拐进了一条乡村泥结路,行驶1公里多停在一个极其普通的农家小院里,78岁的张顺银身板依然硬朗,老人正在院坝里翻晒金灿灿的稻谷。老人递了一袋旱烟让记者抽。老人说,纸烟劲小,农村的叶子烟抽习惯了。
    30多年前,张顺银是蓬安县新民公社七大队四生产队的队长。“当年我当生产队长的时候,全靠挣工分吃饭,一个全劳力标准工日10分,老年人和妇女劳动一天8分,每天10分的价值相当于0.15元,劳动一天就是3个鸡蛋钱。”老人回忆说,这样的劳动价值一直持续到1977年。大春、小春都是靠挣工分的累计分,加权平均后,10分工分就能分得0.5公斤稻谷、3公斤红苕、0.3公斤小麦。
    “整个生产队田土面积不足400亩,50多户人家近200人,除了上交公粮外,一年人均口粮有200公斤,到了过年,户均分得2公斤多肉。”与张队长一起共事的生产队会计王天华告诉记者。
    说起大集体生产的事情,张顺银当年带领生产队100多号劳动力下地干活,派工是他最苦恼的事情。“张家人是大姓,最不好派劳动力了,有的想当护林员、管水员、记分员、养猪员,这些轻巧活谁都想干,因为不流汗就能挣满分。看到闲耍的人多了,自然出工不出力的人也就多了起来。”老人说,那个年代,队长真的是不好当。当年当队长没有一分钱的报酬,白天带领大家下地干活,晚上组织大家学习“老三篇”。
    “那时的人思想比较单纯,农业学大寨更是深入人心,改造梯田,很多好田好土都是上世纪70年代初期改造出来的。”老人说,当年在一个山坡的制高点上,出工、收工靠敲打铜锣指挥。
    1978年底,张顺银听到一位在安徽当兵回家探亲的小伙子讲述,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秘密签约“分田到户”。“当时我大吃一惊,凤阳农民是不是搞单干呢?”其实,张队长的内心也盼着“田土到户”的这一天。
试水:从包产到组到包产到户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搞包产到组。”1979年10月,时任新民公社党委书记的肖再明传达了南充地委在岳池、广安、南部试点包产到户、包产到组的情况,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先行一步。于是,张队长回到生产队后,推出了一个新举措供群众大会讨论。
     “搞联产责任制到组,将100多号劳动力编成4个组,田土划到组,实行三七开,超出产量之外的采取生产队占七成,组里占三成。”这一举措出来,大多数投下了赞成票,少数人员弃权。
    当时担任联产承包小组组长的王朝贵冒了一句,先试一年,看效果好不好。1980年秋收时,果然每个组产量都超了指标,水稻亩产达到了450公斤,这在当时算是高的。第二年的小麦、油菜也取得了好的收成。“到了春节,缺粮的问题基本解决了。”王朝贵说。
    而田土承包到作业组后,生产队有一技之长的“五匠”开始外出做手艺活,每天向生产队交0.2元钱,计10分工分。田土到组后,原来一些人口多的家庭也不存在补现金了。
    1982年1月1日,中央发出了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当了多年生产队长的张顺银心里终于有了底:包产到户并不是单干,而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于是,他召开群众会,讨论田土到户方案,土质好孬如何间搭,没有皮尺就用竹竿丈量,田土优良与否让群众大家来说。当时,人均分得0.6亩田、1.3亩地。“田土到户后,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了吃粮‘青黄不接’的问题。” 张顺银谈起农村最大变化就是包产到户后老百姓不缺吃的了。
    以点带面:包产到户从试点到全面推开
    “包产到户解决了老百姓的温饱,大集体的路子在当时已行不通了。田土如果不到户,农村也不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曾任原南充地委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李乾友回忆道,1979年3月,时任南充地委书记刘纯夫主持召开地委扩大会议,各县委书记、县农工部部长参加会议。会议主要精神就是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包产到户,没有纳入试点县的就推行包产到作业组。那一次会议将岳池、广安、南部纳入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整个南充地区在1982年就全面推行包产到户。
    “当时,我作为地委副书记,回到我的家乡武胜县飞龙公社七大队搞点,一提起包产到户,老百姓就犯嘀咕,说我在搞单干。”李乾友回忆道。
    “你当时怎样看待群众思想不通的问题?”记者问。
    “老百姓年年缺口粮,饿得可怜呀。当时,还有水肿病、黄肿病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形,我认为大集体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了,于是,根据当初地委扩大会议精神,飞龙公社包产到户是有条件的。无论是地域、劳动力、土质情况等,完全可以包产到户。”李乾友在飞龙公社七大队试点时,挨家挨户做工作,第一年包产到户后,水稻、小麦、玉米、红苕、油菜等主要粮经作物丰收了,家家有余粮。
    “田土到户后,庄稼都比大集体种得好。”李乾友还告诉记者,1979年春节后,他陪着刘纯夫到岳池、广安调研包产到户试点情况,但在一些偏远山区,一些老百姓感觉包产到户来得太快了,大家感到很突然。刘纯夫每到一地都要仔细听取大家的意见,开院坝会有时至深夜。“包产到户的3个试点县,我们第二年回访,结果大家都说这条路子走对了。”
    随着田土到户后,农民有了余粮,花生、油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也卖成了现金,一些农户便开始改造自己的房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营体制由大集体转变为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后,农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种地由自己作主,为赚而产、为赚而卖,农民种地看市场的风向标行事。农村改革的过程,也是让千千万万农民转变观念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