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回收报废汽车 罚款两万元
2008-05-06 阅读次数: 来源:非法回收报废汽车 罚款两万元
本报讯 邓维刚 记者贾玲 低价收购报废汽车,以“废”充新转手卖给消费者。记者5月4日获悉,蓬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这起非法回收报废汽车案进行查处,赚取“黑心钱”的废旧回收公司被罚款两万元。
经查,蓬安县某废旧回收公司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零售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和废旧物资回收,无报废汽车回收资格。2007年12月13日,该公司通过各种渠道以2000元的价格从别处购买了一辆报废的轻型小货车。2007年12月26日,又以5600元的价格将这辆报废汽车销售给蓬安县相如镇的居民。
目前,报废汽车已依法送往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南充市南铁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