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摹借条 开发商作茧自缚
2008-04-09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临摹借条 开发商作茧自缚
本报讯 谢加财 李江龙 记者吴奉天 南部县某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经理在开发一小区商住楼时,私自临摹借条当场销毁,事后拿着原始借条向法院起诉。4月1日,经过南部警方侦查,造假的开发商已被刑事拘留。
2004年下半年,为了达到早点拆迁目的,负责开发项目的蒲某以高价购买的形式,与拆迁户董某叔伯父子约定,买他们一套50多平方米的住房,给两人分别支付10万元和12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蒲某叫董某叔伯父子2人各写了一张10万元、12万元的借条,约定一手给房产证一手给钱。
10天后,董某叔伯父子2人拿上房产证到蒲某约定的地方,换回了20万元现金,看到借条被当场撕毁冲进厕所下水道。双方商议另外2万钱作为董某叔伯父子2人在蒲处购买两套商住楼的预付款,并签订了还房协议。
2008年3月18日,准备乔迁新居的董某叔伯父子2人突然收到南部县人民法院的诉讼保全令,将董某叔伯父子2人新购买的房产查封,另外还查封了他们经营多年的门面。执行法官告诉董某叔伯父子2人,现在蒲某已经向南部县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保全,起诉董某叔伯父子2人当年分别在蒲某处借的10万、12万没有还,2人傻了眼,完全蒙了,当年不是将借条已经销毁了又冲进厕所了吗?突如其来的查封,令两家人哭成一团。
董某叔伯父子2人在律师的带领下,到县公安局报案。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全力以赴侦破案件,查阅了大量的会计资料,走访了大量的证人,锁定了证据:蒲某唆使黄某临摹的董某叔伯父子2人的借条,当场销毁的就是假借条。在大量的事实面前,黄某对临摹董某叔伯父子2人的借条,将临摹的借条交与他们撕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