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歪”手机 商家当赔匠
2007-11-26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卖“歪”手机 商家当赔匠
本报讯 李琳 记者贾玲 新买的手机竟然无任何身份证明,11月25日,在消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消费者敬先生终于获得合理赔偿。
日前,敬先生在高坪城区一家手机超市以1200元购得CECTC3000++手机一部。购回后,他在熟悉手机操作的过程中发现,该手机外壳无CECT标志、合格证上无厂名、厂址、检验号,电池也无任何标识,上网查询该机序列号也不存在,便认定自己买到了“歪货”,于是投诉到高坪区消委,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高坪区消委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其手机确属冒牌手机,按照《消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做出双倍赔偿消费者的决定,经销商应赔偿消费者2400元。在与消费者协商后,由该手机超市退还其手机款1200元,并赔偿600元。目前,高坪区工商局12315执法大队对该手机超市的此种经营行为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