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有奖销售” 不法商被罚8000元
2007-11-1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假冒“有奖销售” 不法商被罚8000元
本报讯 张登 记者粟玉萍 明着进行买就抽奖的“有奖销售”,实则欺诈消费者。记者12日获悉,营山县工商局近日查处了一起虚假“有奖销售”案件,并依法对当事人袁某作出了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袁某是梓潼县人,4月20日,他在成都以100元至180元一套(件)的价格购进7种品牌的西服48套、茄克13件;并以285元一台的价格购进彩电3台,以330元一套的价格购进音响设备7套(电器均无产品质量证明书、进货发票、“CCC”认证标志等)。
将上述商品运抵营山县后,袁某从23日起在该县城翠屏路开始进行“知名品牌男装有奖销售大酬宾活动”,以高出进价几倍的价格销售服装,购买服装参加抽奖,奖品则为音响设备和彩电。
据调查,袁某的宣传奖卡上宣传内容为特等奖50名,一等奖100名,而实际上其所印制的奖卡中,特等奖、一等奖数量均达到了5000张,属于在有奖销售活动中虚假表示,欺诈消费者,实则变相销售商品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