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租令”难行 大学生租房问题多
2007-07-30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禁租令”难行 大学生租房问题多
本报记者 粟玉萍
近日,国家教育部发出通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但是,随着暑假来临,大学生为了学习深造或打工赚钱而纷纷在外租房。“禁租令”效果并不明显,大学生校外租房依然活跃,并暴露出一些问题。
问题一:租房遭遇“二房东”
7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华师大新区所在的顺庆区华凤镇,镇上很多居民把临街的房屋改成旅馆,并贴上出租广告,房地产开发商也看准这里的商机,修建了很多小户型商品房,一些市民买下后并不居住,而是用来出租。
在一幢公寓门前,记者看到很多大学生提着买好的菜往里面走。一位中年妇女见记者逗留了很久,便迎上来问:“要租房吗?学生便宜点给你。”当记者问及房子是不是她本人的时,该妇女坦言,她也是从房主手中租来转租的,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外租房,并且合租较多,有的房主嫌租房麻烦,就一次性交给当地居民,然后由他们转租出去,像她这样做“二次生意”的同行不少。
大二学生陈萧就遭遇过“二房东”,她告诉记者,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二房东”的手里租了一套一居室的住宅,她预交了两个月的房租,但住了不到一个星期,真正的房东赶来收回了房子。
问题二:租赁双方逃避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房屋租出去后,应向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房产税。但有的房东想节省税费负担,也不和房客到管理部门办相关手续。据相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在应缴纳的出租房房产税中,我市仅有极少部分被税务部门征收,每年有上百万元的税款“流失”了。
学校:开学后将进行研究
记者从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等高校了解到,他们是在暑假时接到教育部发出的“禁租令”,现在学校相关部门已经放假,只有等到开学后,才能制定相关措施。
老师:应加强引导,不能一味“封杀”
在采访中,驻市某高校的林老师建议,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应就学生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自制力较弱、社会经验不丰富的大一、大二学生,以及大学生情侣等应严格禁止其在校外租房;而对需要考研或是已经在实习的大三、大四学生则可以“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