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三轮车和出租车被罚
2008-10-1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违章三轮车和出租车被罚
本报记者 贾玲
人力货三轮驶入禁区
时间:10月9日上午11时
地点:市文化路
违章车辆:人力货三轮
现场:一辆装满了木条的人力货三轮从花市街口骑出,准备驶入文化路。车主避过侧驶而来的出租车,上到人行横道斑马线上,随后环顾左右,脚下一使力,顺利过街。刚蹬两步,就被迎面驶来的交警巡逻车截住。“文化路是禁区,人力客货三轮车不能在此行驶。”交警向车主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醒其注意观察交通禁令标志。车主认真接受了3分多钟的教育,承诺今后加强学习,不会再犯。
交警提醒:人力客货三轮车驶入禁区后,由于车速慢,容易造成禁区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城区内的禁区路段,都有禁令标志,望车主自觉遵守。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交通情况,对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大型货车、摩托车、人力和机动三轮车的总量或者时间进行限制,限制内容经过听证后决定并公布。
出租车违规停车
时间:10月9日上午11时15分
地点:市文化路公交站台
违章车辆:川R67748出租车
现场:一辆出租车在文化路公交站台前停车下客,其后准备出站的3路公交车只好绕到快车道驶出,执勤交警快步走来,将出租车拦下。“此处不是出租车停靠点,请您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见司机没有行动,交警一连重复两次。“我不想停车的,是乘客非要在这儿下的!”司机试图辩解。“身为驾驶员,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自然清楚,用得着听乘客的哦?” 自知理亏,司机老实接受了1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出租车不按规定停靠、上下客,不仅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而且给上下车的乘客也带来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