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盯人”看牢灾害隐患点
2008-05-07 阅读次数: 来源:实行首长负责制 签订目标责任书 落实灾害监测防治任务
“人盯人”看牢灾害隐患点
本报记者 王玉贵
日前,记者从市贯彻全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获悉:2005年以来,我市暴雨频发,年发生地质灾害上百起。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旱涝灾害将频繁发生,形势依然严峻。
昨(6)日,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负责人邓学辉介绍,1988年到2005年间,我市年均发生地质灾害68.3起。
据监测统计,目前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800余处。其中,列入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多分布在丘陵和山区,仪陇、营山、嘉陵、南部和阆中等县(市、区)居多。近3年来暴雨频繁,年发生地质灾害超过100处;特别是2007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237处。
近几年来,我市贯彻“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防灾目标责任书,将灾害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实行密切盯守,务必看牢、看死。” 邓学辉介绍,相关部门制订了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预案,设置了警示标志,落实了国土工作人员、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测隐患状况。省级点汛期前实行每周一报,汛期每天一报;市级点每周一报;当出现险情时立即上报。每年5月1日开始到10月结束的汛期间,市国土资源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并以短信传到各级相关领导和人员的手机上。
为避险,今年我市将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67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避险搬迁工作,完成阆中市二龙中学山体滑坡治理这一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终验,积极争取仪陇马鞍中学地质灾害工程立项并开展治理。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相关部门将制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的筹措办法和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