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区街道将分类管理
2008-05-06 阅读次数: 来源:78条街道、123条街道、79条街道分别列为禁止区、控制区、疏导区
南充城区街道将分类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亚斌 昨(5)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制定了《南充市市区临时占道经营作业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已经听证,待市政府审批后将正式颁布施行。
遵循市容和繁荣兼顾,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宽严有度、禁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属地管理,以及为民、惠民、便民、安全的原则,市政府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将建成区街道分类管理,划分为禁止区、控制区和疏导区。顺庆城区的育英路、莲池路、金泉路、涪江路、文化路、果城路、长征路、西藏路、北湖路东段、胜利路,高坪城区的鹤鸣路、东顺路、江东大道、安汉广场、清溪路西段,嘉陵城区的陈寿路、耀目路、维康路、火花路、都尉路,以及南充经济开发区的铁昌路、铁欣路、铁荣路、和平西路东段等78条街道被列为禁止区;顺庆城区的杨家巷、吉庆巷、成衣街、三公街、北星街,高坪城区的松林路、元宝街、永荣街、环塔路,嘉陵城区的兴盛街、嘉南路、茶盘路、嘉兴路等,以及南充经济开发区的东西干道、北斗巷、青云路等123条街道被列为控制区;顺庆城区的栖凤街、团结巷、三公巷、劳动巷、延安巷、牛角街,高坪城区的望鹤路、白鹤路、仙鹤路,嘉陵城区的屏裕路、永兴路、兴旺街,南充经济开发区的九曲巷、大安街、半边街、万兴街等79条街道被列为疏导区。
据了解,按照即将颁布实施的《南充市市区临时占道经营作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区街道、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审批设摊占道经营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占道进行宣传、促销、占道作业活动的,由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提出意见,报市城管办审批。控制区和疏导区街道、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临时占道经营作业由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城管办共同审批。
“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我市每年将对禁止区、控制区、疏导区进行一次调整公示。城区街道细化分类管理,既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又能保持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这必将推进南充城市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