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 莫趁节庆“捞油水”
2008-01-1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停车场 莫趁节庆“捞油水”
本报记者 唐俊 实习生 刘婧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市民反映,果城一些停车场趁元旦春节期间上涨停车费。记者近日进行了暗访。
振振有词的违规收费
1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北湖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停车不到1小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收5元停车费。记者提出异议,告诉工作人员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应收3元。一位女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吃米纷都涨价了,我们也该涨。”2小时后,记者再次驱车来到出口,停车不到5分钟,一位男子坚持要收5元停车费才准出门。记者提出要向物价部门举报,男子态度强硬地说:“告吧,我们不怕。”
14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中心医院停车场,与一位保安的交谈耐人寻味。保安告诉记者,停车场白天收费2元,如果是晚上就可以商量,要发票收6元,不要发票收4元。“那不是不交公了哦?”记者试探地问。“当然,值夜班的保安一个搞点嘛。”这位保安直言不讳。“那安全有保障吗?”“没问题,到处都是监控。” 至于没有发票依据,如果出现问题该怎样处理,保安人员支吾不清。
记者在其他停车场暗访,也发现索要发票就按规定收,不要发票就少收点的现象,甚至一些停车场将餐饮发票或其他票据当正规票据使用。
坚守规矩的停车场
也不是所有的停车场都在违规收费,记者暗访发现,果城大多数停车场坚持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昨日上午,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停车场,严格按照2006年颁布的南充市市辖三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如果在半小时内短暂停车,我们不收费。”一位收费的保安告诉记者。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短时间停车不收费的只有这家停车场。在大都会停车场,记者问工作人员停车收费是否涨价了,这位工作人员严肃地说:“这是物价部门核准的,哪敢乱涨价。”记者看到,墙上明示着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以及停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违规涨价受处罚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停车场仍按照2006年颁布的南充市市辖三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小汽车(19座以下[含19座]各型小客车、轿车,以及2吨以下[含2吨]小货车)收费标准为:普通院类露天停车场2元/小时次,超过4小时按每4小时滚动一次计费;楼层、地下室停车场3元/小时次,超过4小时按每4小时滚动一次计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白天(8时-20时)起价2元/小时,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晚上(20时-8时)起价2元/小时次,超过4小时按每4小时滚动一次计费。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区的收费停车场有20多个。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停车场的违规涨价行为,车主有权拒绝支付;停车时一定要索取相关票据。春节来临,物价部门将对停车场进行检查,打击违规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