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施工安全亦喜亦忧
2008-01-13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年关将至 施工安全亦喜亦忧
本报记者 唐俊 实习生 刘婧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各建筑工地都加快了生产步伐。然而记者在果城一些建筑工地暗访发现,对于至关重要的建筑安全管理,各工地良莠不齐。
喜:记者进工地,吃了“闭门羹”
1月9日,上午9点左右,记者来到北湖公园附近一建筑工地。看见这个工地围墙规范,工人们戴着安全帽。当记者准备进入施工现场零距离采访时,却吃了“闭门羹”。守门大爷坚决拒绝我们进入施工现场,声明说不符合安全规定。记者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才被同意戴着安全帽进入。
施工现场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工人们浇筑混凝土,编扎钢筋,忙得不亦乐乎。当记者问及在市区中心地段施工,是否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时,工地负责人说,他们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早上7时30分开工,晚上6时30分收工,有特殊任务时加班都不会超过晚8时。安全施工有严格要求,特别是临边、临坑等重点地段都设置有护栏、安全网等,工人们的安全帽、保险绳一应俱全,违规操作的当场就会受到“理抹”。
忧:高空作业“耍杂技”
但并不是所有的施工工地都像这样规范。记者在一座旧楼拆除现场看到了令人提心吊胆的一幕:十几米高空荡荡的楼层框架上,几名工人正在玩着“高空杂技”,没有戴安全帽,也没有系安全带;楼下就是人行过道,没有醒目的标志提醒,铁锤在抡起砸下,砖头、水泥碎块从空中落下,噼噼啪啪打在简陋的遮盖物上,路人纷纷躲闪。当记者问及同样没戴安全帽在一旁吹牛的有关人员时,他说“发了安全帽的,戴上安全帽做事反而不方便。”
反思:抓安全要深入工地
尽管记者暗访的仅仅是少数几个工地,但对待施工安全的态度却极具代表性:要么是严格管理,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意识;要么是无所谓,把安全当儿戏。前者,应该更加严格加强安全管理,不能松懈麻痹。对于后者,有关施工单位应该警醒,把“安全”真正放在心上。管理部门应该走出办公室,到施工现场去认真查一查安全。因为,工地上的民工兄弟都盼望着回家和亲人团年,而他们的亲人也在盼望着他们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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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