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藏在学校对门
2008-01-13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炸药库”藏在学校对门
阆中公安机关查获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张晓东 赵勇
“妈呀,哪个想到学校对门的啤酒仓库竟然存放着这么多的烟花爆竹,我们居民和南池中学的几千号人简直是住在炸药堆里!”1月12日下午,阆中市公安局七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南池中学对门的一个普通仓库里,查获了非法存放的400件烟花爆竹,排除了埋藏在学校附近的一颗“定时炸弹”。
举报:啤酒仓库有烟花爆竹
“七里派出所吗,我们这里有人把烈性烟花爆竹藏在啤酒仓库里,数量很多,每天晚上偷偷地运出运进!”1月12日下午3时,该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情况紧急,所长赵勇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在南池中学对门的一间大门面发现存放啤酒的库房。民警当即要求批发商郑某打开门面接受检查。在这间约30多平方米的仓库里,各类烟花爆竹堆积如山。
清点:团炮礼花夹着“飞毛腿”
经过2个多小时的清理搬运发现,这里存放有团炮、礼花、插炮等11个品种近400件,其中大小“飞毛腿”礼花40多件。产品主要来源于阆中、苍溪、西充、新津、成都等地。据专业人士鉴定:其产品大都是合格产品,少量没有合格证,无厂名厂址,其中的擦炮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许多爆竹都是市面上少见的品种,其爆炸威力很大。按照治安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阆中市公安机关作出了暂扣处理,存放到有条件的仓库。
牟利:违法储藏烟花爆竹
根据调查:这批烟花爆竹是副食品经营商郑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存放在这里的,准备趁春节大赚一把。存放的仓库不具备安全储存的基本条件,几扇玻璃窗已经损坏并且打开着,门面下还有较大的缝。而一墙之隔的是居民区,附近有3个锅炉烟囱,一旦火星飞进库房,危及周围的居民和学生安全,后果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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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企业法人条件,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