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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发生火灾水患爆炸物管10分钟内必须上报

2007-12-26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南充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出台
小区发生火灾水患爆炸物管10分钟内必须上报

本报记者 李奎 实习生 郑静

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程度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物业管理区域内一旦发生一至四级事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因物业服务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曝光的,属于二级重大事件,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
火灾水患爆炸属一级重大事件
    一级重大事件共有5种情形: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水患、爆炸及自然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或房屋危险的;房屋或设施设备因工程质量或其他原因发生安全隐患,且在8小时内难以排除,严重危及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安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人员违反合同或物业管理规定,擅自集体撤离物业管理区域,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因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群体性攻击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他给业主、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特别严重影响,造成特别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善造成业主重大伤亡事件的。
断水断电断气属二级重大事件
    二级重大事件共有10种情形:因物业管理而引发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整幢楼断水、断电、断气等事故,且在8小时内难以解决的;楼内电梯运行发生困人事故,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在30分钟内难以处置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水箱2次供水重大污染事故的;因物业服务问题引发业主20人以上连续2次到市、区、县(市)有关部门上访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被盗、损坏,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并按规定程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新聘企业与退出企业在物业服务交接时发生纠纷,严重影响物业服务正常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因物业服务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曝光的;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刑事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损害业主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违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擅自决定分摊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擅自利用物业共有部分或者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进行经营的,擅自解聘或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擅自以业主大会名义从事活动的。
业主室内财产被盗属三级重大事件
    该制度还对三四级重大事件作出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发生重大经营亏损造成清算、查封、歇业、倒闭,可能导致物业服务不能正常实施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群发性业主室内、车内财产被盗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等事件属于三级重大事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属四级重大事件。
一级重大事件10分钟内上报
    发生一级重大事件,按照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主管领导必须在接报10分钟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3小时内提交简要书面情况报告。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接报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指挥。发生一级事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事件处置动态上报。处置完毕7日内,物业管理企业再次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事件分析报告及整改情况,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发生二级重大事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主管领导必须在2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并组织协助处置。5小时内,提交简要书面情况报告。处置完毕7日内,物业管理企业再次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事件分析报告及整改情况,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发生三四级重大事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置。
不报瞒报 查处直接责任人
    重大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种类、性质、程度、范围、地点、人物、时间等要素。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重大事件信息;缓报、瞒报、漏报有关重大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不服从政府管理部门对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的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将被依法查处,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提示、警示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