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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明码实价 招聘会上“月薪面议”不见了

2007-11-25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工资明码实价            招聘会上“月薪面议”不见了

本报记者 李奎  实习生 郑静

  11月24日开始,由市辖三区人事部门联合举办的大型招聘会在北湖广场举行。记者在招聘现场看到,招聘启事上已经没了“月薪面议”等字眼,入场招聘的企业单位都开始“明码实价”招聘员工。
求职者 工资多少心中有数
  在整个招聘会现场,招聘单位都在招聘海报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招聘职位、薪酬。如某公司招聘保安,就明明白白写着,成都上班,每月1200—2000元;南充上班,每月800—1200元,还有一家招聘单位甚至将底薪、社保、通讯费等都写了出来。
  “求职者明码实价招聘,更方便求职者挑选自己喜欢的职业,也用不着自己羞羞答答地去问了。”在现场求职的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吴修礼直言。吴修礼的同学小杨也说,前几次自己参加招聘会,不知道薪酬标准,现场又不好意思问,到了单位后才发现待遇偏低,只好辞职重新找工作。
企业说法  减少了招聘成本
  在招聘会现场,不少参加招聘的企业单位认为,明码实价招聘,不仅能够方便求职者,对于招聘方来说,也是利大于弊。一家企业人事主管介绍,如果不明明白白地把薪酬标准告诉求职者,求职者进入公司后,又可能会嫌待遇低而离职,这样不利于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人员招聘成本。
  此次招聘会的主办方介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招聘会开始时,主办方就明确要求入场招聘企业一定要“明码实价”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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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员工须知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要求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招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另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而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