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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拖欠工资? 执法部门开始“清欠”了

2007-11-19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本报记者 李向雨 摄

谁拖欠工资?         执法部门开始“清欠”了

本报讯 记者王玉贵  经过为期半个月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16日,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开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凡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都是检查对象。由于我市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我们将把重点放在建筑行业。”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志强告诉记者,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漏一户建筑企业,督促业主将工资兑现到农民工手中。
  据杨志强介绍,两天来,专项检查采取询问业主、核查工资表和暗访农民工的方式,已经检查了市属建筑企业10余户,尚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一方面,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拿不到工资就会向劳动部门投诉,我们也会及时查处,帮助他们维权;另一方面,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知道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不得。”杨志强表示,尽管如此,检查不会丝毫放松,一旦发现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据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从今年11月开始,将持续到明年元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