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19宗土地“睡大觉”
2007-09-2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城区19宗土地“睡大觉”
土地闲置费按土地价款的20%征收;依法可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
本报记者 王玉贵
昨(27)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全面开展的城市规划区经营性用地专项清理整顿已经结束了调查摸底阶段,市本级共查出闲置土地19宗589亩,下一步将对这些闲置的经营性土地进行处置。
整治:经营性土地闲置是重点
9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要求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早在7月30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就已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规划区经营性用地的专项清理整顿。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两项:一是从2003年7月1日至今,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提高建筑容积率未向政府补缴或未足额补缴相关税费的已开工经营性建设项目;二是历年来城市规划区内所有闲置未利用经营性土地。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办分别牵头组织实施的经营性土地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从今年8月1日起,分四个阶段进行,到今年10底结束。
清理:市本级闲置土地19宗
据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贾传坤介绍,我市关于经营性土地的闲置情况的清理从8月份开始至今,已经完成了调查摸底的阶段性工作。市本级一共清理出闲置的经营性土地(包括商业用地、商住用地)19宗,共589亩。
这些不同程度闲置的经营性土地,闲置时间最长的有3年,最短的未满一年;面积最大的有一宗达119亩,最小的也有3亩。根据调查,导致闲置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由于规划发生变化进行了调整,有的是由于拆迁补偿难度大致使开发一时难以进行,有的是由于开发商资金一时不到位。“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有囤积土地的现象。”贾传坤说。
处置:征收闲置费或依法收回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依法可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能够恢复耕种的要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优先安排开发利用。
“我们将根据商业性土地闲置的原因,进行分门别类地处置。”贾传坤告诉记者,对于市本级已经查明的商业性闲置土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不能收回的按规定征收闲置费;对由于规划调整、拆迁补偿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将责令开发商限期开发,否则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