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恋”上职工食堂
2007-09-2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上班族“恋”上职工食堂
本报记者 王玉贵
“炒猪肝一份,大锅菜炖排骨、红烧肉各一份,外加两份素菜。”25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中午下班后,某企业的陈康一家三口还是像往常一样,走进了单位的职工食堂。“在食堂吃饭都习惯了。”他一边端着打来的饭菜,一边对记者说。
方便实惠,职工选择“吃食堂”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小车司机蒲正红在食堂专门有自己的碗筷。“有时候图方便,下班后干脆在食堂吃了饭再回家。”由于大家都觉得职工食堂的饭菜味道好,清洁卫生有保证,加之价格也比外面便宜,机关的100多名干警中像他这样“吃食堂”的人有很多。
“2004年我们的职工食堂开火后,好多职工家里保姆都不请了,全家都在这里吃饭。离食堂比较远的职工下了班还买了饭菜,打包带回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饶军不仅在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而且也是“吃食堂”的“典型代表”。他家住仪凤街,虽然距离位于丰登路的单位比较远,但中午下班后,他大都在食堂买些炒菜、蒸菜带回家,供全家人一道分享。“一份肉丝6元、扣肉5元,素菜才两元,与老婆孩子吃顿午饭,10多块钱就可以搞定。”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自己买菜做饭,水电气的消耗不说,光买菜的钱差不多就有这个数,“还省了很多麻烦”。
“我们这个食堂吃饭的人多哦,一般周内中午有两百多人。虽然我们单位机关只有90多人,但在这个院子里居住的本系统职工和家属很多都来食堂吃饭。就连单位旁边工商银行的职工也来‘搭伙’。”市国税局职工食堂管理员董世勇说。
单位请“保姆”为职工做饭
据市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胡蓉介绍,2003年7月,该局搬迁到金泉路的新址后,就着手研究职工食堂的建设问题。2004年1月,职工食堂正式“开火”。“主要是从方便职工生活的角度考虑。”为了真正让职工食堂实现开办的初衷,该局专门竞聘了一名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
记者在市国税局的职工食堂看到,当天中午的菜品种类比较多,大约有10来个。每个品种的价格都在窗口“明码标价”。就餐区域内,地面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有序,俨然一个颇具档次的餐厅。
“单位规定食堂实行无赢利性服务,要求盈亏率控制在2%以内。”食堂管理员董世勇说,在该食堂就餐,大多数职工觉得花费和自己做饭差不多,对食堂各方面的满意率一直都保持在70%以上。
“职工食堂就是单位给职工专门请的一个做饭的‘保姆’,相当于单位给职工的另外一种福利。”饶军认为,要尽力让大家满意,食堂的管理就十分重要。虽然单位对职工食堂实行了承包经营,但为承包者仍提供了很多优惠和便利。平常对食堂的菜品质量、数量,以及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单位都有严格的检查标准和处罚措施。
呼唤更多的职工食堂“便民”
“我们单位以前有职工食堂的时候,大家并没有觉得有多少好处;后来停办了,才发现特别不方便。” 言语中,某单位的戚兵充满着对职工食堂的留恋。“特别是夏天天气炎热不想回家、或者是加班不能回家,只需走几步路,在单位的职工食堂就可以解决温饱,多安逸!要是来个朋友熟人,在食堂请次客,几十块就能够应付,节约啊!”
刚到顺庆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全亮因为单位没有房子,特地选择了在西河中路南充电大附近“落脚”。“电大有对外的食堂,吃饭方便。”这是他选择租房的重要理由。他告诉记者,由于食堂对外营业,附近不少的上班族都前来就餐,食堂还专门准备了很多一次性餐具,几毛钱一套。
记者从顺庆区总工会获悉,目前辖区内多数大型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都建有职工食堂,但是营运情况却参差不齐。有关人士建议,对于职工食堂应当加强监管。除了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以外,有关部门还应当积极介入。“特别是清洁卫生,菜品质量尤为重要。因为就餐人数多,一旦不洁或变质食物入口,将引发群体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