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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落榜生还有机会上大学

2007-09-17 阅读次数: 来源:

好消息            落榜生还有机会上大学   
普通高校招生补报志愿时间为:  9月19日—20日12:00前

本报讯 记者王玉贵  17日,记者从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将在9月21—23日进行高校招生补录,为落榜考生提供升学机会。各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9月19—20日12:00前,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补填志愿。
  据悉,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新生报到入学后,部分学校有可能出现因考生不报到而产生缺额的情况。为全面完成各高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同时也给落榜生再次提供升学机会,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在9月21日—23日进行一次补录。
  9月19日—20日12:00前,各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补填学校及专业志愿。 考生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三个平行志愿, 并对所补报志愿签字确认。
  9月21日,相关部门将通过网络,根据学校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 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按1∶1的比例向缺额院校投档, 供学校审录。 报考艺体专业的考生,按相应批次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补录投档时,根据艺体专业投档模式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分批次三个志愿一次性按缺额计划1∶1的比例投档, 供学校审录。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属于征集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补报志愿一律无效。补录生源由地方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各补录院校一律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擅自组织生源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取考生入学的,其责任一律自负,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招办要求,各县(市、区)招办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并组织各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志愿。希望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要错失今年高考录取的“末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