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夜市经营准入制
2008-05-12 阅读次数: 来源:实行夜市经营准入制
本报讯 邓超 张艳玲 夏季来临,夜市摊位逐渐增多,为了统一规范管理,从5月7日起,仪陇县城管办对县城夜市摊位实行了准入及夜市保证金制度,并对各种摊位统一布置,集中管理。
据了解,该县城管办实行这两项制度是为了增强经营业主的责任感,维护好市政设施的完好,在经营业主合同期满后将退还保证金。
夜市经营的时间统一为每天晚上8时至当晚12时,其余时间经营主不得将太阳伞、桌椅堆放在城市道路上。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上岗、亮证经营。配备足够、齐全的卫生及消毒设备;严禁超越场地经营、支棚搭架、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损坏花草树木及公用设施;严禁使用音响招揽顾客,严禁使用明火炉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