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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自念“紧箍咒”

2008-05-09 阅读次数: 来源:

公安民警自念“紧箍咒”

本报讯  庞然  周长江  “现在我们打不得‘幌子’,掉不得‘链子’了。做不好,随时都可能挨‘棍子’,掉‘帽子’。”5月7日,顺庆区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所长张波拿着“三大主题活动”责任状神情严肃地对笔者说。
  据悉,为了深入推进“三大主题活动”,确保不走过场并取得成效。5月7日,该区公安分局36名科所队长分别与局长签订“三大主题活动”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规定,在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中,部门或民警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给予责任人扣发当月目标奖100元,取消年度个人评先资格;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分局形象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照 “一岗双责”追究部门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民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部门领导隐瞒不报、不积极协助调查的,对部门领导加重追究;凡发现“三大主题活动”查漏补缺工作不落实的,科所队长一律停职检查。
  通过与科所队长签订责任状,有效增强了该局各部门开展“三大主题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