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2008-01-15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本报讯 李彪 “原以为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套起了,现在才搞清楚这是保护企业利益的条款。”1月7日,在参加完嘉陵区司法局和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该区攀峰滤清器厂举办的《劳动合同法》专题系列座谈会后,该企业管理人员龚自力高兴地告诉笔者。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为帮助用人单位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促进劳资双方和谐用工关系,嘉陵区司法局和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宣传进社区、宣传进企业、宣传下乡镇、宣传进工地等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流动较为频繁、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培训,同时按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题系列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把劳资双方聚集在一起,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了互动交流,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