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黑老大”乡干部被判刑20年
2008-01-12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安徽一“黑老大”乡干部被判刑20年
新华社合肥1月11日电 (记者程士华)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二审判处阜南县一乡干部有期徒刑20年,罚金30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马新捕前系阜南县王店孜乡农经站站长。自2003年以来,马新笼络闲散青年,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用于吃喝玩乐、吸食毒品,形成了一个拥有成员20多人的犯罪组织,并受雇于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解决纷争。
在一起重伤害案件中,马新还与经办该案的民警赵德才互相勾结,阻挠案件侦查。赵德才把警方掌握的情况泄露给马新,帮助马新逃避法律制裁。阜南警方随后更换办案人员,赵德才在移交案卷时,故意不将已掌握的线索告知接替的侦查人员。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赵德才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