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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2007-08-17 阅读次数: 来源:

对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统一战线与和谐社会征文  )

姚明明  肖松

近几年市场上频繁出现“毒奶粉”、“毒火腿”、“苏丹红”以及油炸食品丙烯酰胺超标等食品安全事件表明,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还关系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赖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受到大家的重视。
  目前,我市(全国都一样)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1、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现行的食品核心大法是《食品卫生法》,它无法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2、多头监管,职责不清。我国现行食品监管机构分工格局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3、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太少,检测设备落后。据统计,我国大约有食品卫生标准500项,这只是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食品卫生数量的1/8。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也比较落后,检测人员的素质也有待于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法制是基础和保障。建议修订现有的《食品卫生法》,制定、颁布《食品安全法》,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严格执法。
  二、建立完整、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当地政府亲自抓,并负总责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建议南充市(县、区)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列。各地设立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一些地方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设在当地药监局的相关科室,它的协调职能作用无法充分体现),要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人亲自抓,便于统一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这样能有力地加强质检、卫生、工商、公安、食药检、农业等部门合作,共同抓好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三、整合资源,实行市场抽查制度。南充市现有各职能部门拥有的检测设备,参差不齐。建议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检测机构进行统一规划,打破部门、行业和区域界线,形成布局合理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类食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抽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要强化社会监督。建议在广大群众中聘请义务信息员、监督员,这样能拓展食品安全的违法案件线索并加大查处;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要充分利用和重视新闻媒体对食品的宣传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实行走访制度。食品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向食品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走访,及时了解、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纠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