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实行最高限价
2008-09-2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建筑材料实行最高限价
本报讯 梁俊 张枥 9月22日,笔者从南部县政府办获悉,为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南部县采取多种措施干预价格,确保灾后重建物资价格不上涨。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南部县多处房屋成为危房。为了快速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南部县成立了价格临时干预领导小组,对建筑用沙石、页岩砖、水泥、钢材等实施价格临时干预。对水泥、钢材销售价格按实际进价顺加综合差率6%再加运费和上下车费制定。对本县产页岩砖、河沙、卵石销售价格实行出厂价最高限价管理办法,参照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结合实际,页岩砖出厂价最高限价定为0.36元/匹、河沙出厂价最高限价定为50元/立方米、卵石出厂价最高限价定为30元/立方米、豆石出厂价最高限价定为40元/立方米。如因成本发生较大变动需提高最高出厂限价时,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经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