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走向规范化
2008-09-0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走向规范化
本报讯 熊莉 为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成果,规范乡镇职能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9月初,营山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据了解,营山县将通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办事机构(简称“安监办”),设专职主任1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3人以上。安监办要做到有职能、有岗位、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信、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需的装备和设施。
各乡镇设立安全监察执法中队,与安监办实行“两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