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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字承诺:要把群众的事办好

2008-07-0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现场签字承诺:要把群众的事办好

张晓东

“今天是党的生日,青山观村党支部一班人,面对党旗,我们郑重承诺,在今后的一年时间里,我们将做好以下4件事情……”7月1日上午,在阆中市博树回族乡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暨三承诺会议现场,该乡青山观村党支部书记何正贵正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向党委和在场的党员庄严承诺要在今年下半年办到的4件事。
  据了解,他们村上要办的4件事主要是自筹资金22万元,在10月30日前,新建水泥路硬化村道2.2公里;规范种植花生375亩等。这些内容都是村民所盼所想愿干的事,也是村党支部一班人最近操心的事。“这些承诺能不能兑现?”“我们敢承诺,就是很有把握的!”“承诺后有没有压力?”“承诺过后,对我们班子,对我个人的工作压力都十分大,所以我们都感到工作任务更重,但是也只有迎着困难上!”“承诺与不承诺有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搞承诺之前,办得到的事情就办,办不到的事就可以拖,反正老百姓也不过问,现在没法了!”笔者很感兴趣地与何正贵聊了起来,
  在现场,笔者看到,无论是台上的领导还是台下的党员和围观的群众,个个都听得十分认真,有的甚至还用笔认真记录下来。为了让承诺真正落实,乡上还把承诺内容让承诺人现场签字画押,还制成了大红的展板摆在场头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可谓干部党员晒承诺。“这种办法好啊,不光是对新党员,还是老党员,在思想上,在行动上都是一种激发,使他们亮出身份,明确职责,在工作上有动力!”文成村普通党员蒲国洪说。
  在当天的承诺中,乡党委负责人和13个村党支部及26名党员进行了庄严承诺,而普通党员的承诺更是直截了当,来自清真村的回族女党员姜秀珍在承诺中说:“自己将以身作则支持村党支部的工作,在油路建设上,积极交纳资金,发挥好党员的表率作用,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
  据了解,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博树回族乡创造性地开展“党员向支部、支部向党委、党委向党员”的三承诺活动,承诺的内容主要明确党员的身份和义务,党委、支部、党员在一定时间内要向群众办的事、实现的目标进行表态,通过这样的承诺活动主要是增强党委、党支部、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加压力,产生动力,推动工作;承诺人员还在承诺书上签字,在明年的同一时候将进行兑现,对于不能兑现承诺的,将予以惩罚,所以此举让党员干部的压力很大,深感不干事情,不办好事情,就没法向群众交代。
  “我们乡是南充市唯一的少数民族乡,自然条件差,基础落后,经济不发达,老百姓迫切希望发展愿望很强烈,所以必须一件件办好老百姓的事情,党员干部要敢于承担此重任!”博树回族乡党委书记刘明强说。
    据了解,为此,该乡制定了“项目兴乡、产业富乡、特色强乡”的工作思路, 按照“一路二水三产业”的发展要求,制定了长期规划和近期工作目标。对干部是实行“分线作战”,分成了群众工作建设线、道路建设养护线、富民产业培育线、扶贫济困和安全稳定工作线。在全乡形成了村村有项目,户户有项目,农村经济建设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