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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08-05-09 阅读次数: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08年5月8日政协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5月5日至8日在南充市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三届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市委书记刘宏建同志的重要讲话;听取、讨论并赞同政府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会议认为,过去的四年,是南充发展史上不平凡的四年。全市人民在中共南充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真抓实干、攻坚破难,全市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可喜局面。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深入调研,认真履职,政协工作卓有成效,政协事业蓬勃发展,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今后几年,是我市打基础、谋长远,爬坡上坎、蓄势聚能的关键阶段,也是政协发挥才智、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和“三个推进”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努力把我市人民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南充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同心图强,共担使命,扎实工作,为开创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