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再开庭
2007-11-30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再开庭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高等法院30日9时30分再次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湾媒体报道说,该案将在此次庭审中辩结。
马英九出庭应讯。他在开庭前表示,相信自己的清白。部分马英九的支持者一早就赶到台高等法院外声援马英九。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侦查并于2007年2月结束侦查。台北地检署依照“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的规定将马英九起诉,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于8月14日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余文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但由于当局实施减刑,刑期减为一年零两个月。一审宣判后,检方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