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公审批经费更“阳光”
2007-11-2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集中办公审批经费更“阳光”
本报讯 胥思明 袁科 “现在乡上实行党委成员每周集中办公审批一次经费,每月底向乡干部公布一次账务,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增强了透明度,又把每一笔资金都用在了‘刀口上’。”11月24日,西充县青龙乡干部陈天祥高兴地告诉笔者。
今年以来,青龙乡党委、政府在财务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推行“阳光”操作:每周星期一,党委成员、财政所长集中办公,对上一周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审批,如有一人缺席均不签字;审批时由经手人当众说明报销的事由和金额,事由必须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金额必须在规定的标准内方可报销;超过标准的当时审核掉,审掉的部分由经手人自行负责,不予报销的票据由经手人当场销毁。每月底专题召开全体乡干部大会,由分管财务的副乡长对本月发生的费用逐一进行公布,详细说明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在大家都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支付。
这种民主、“阳光”的理财制度推行以来,该乡呈现出了两个可喜的变化:非生产性开支大为下降,勤俭节约的风气正在形成;民主管理制度凝聚了人心,全乡各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