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节能管理
2007-10-26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节能管理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财政部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争取“十一五”期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节约1100万—1500万吨标准煤。
今明两年工作重点是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比较集中的省区市,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电量约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是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同类建筑的1.5—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