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特别费”案 马强调自己清白
2007-10-12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再审“特别费”案 马强调自己清白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2日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被判无罪的马英九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清白的,没有贪污意图,也未施用诈术。
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时曾引发检方侦讯笔录不实争议,一审合议庭法官甚至在判决书中直指检察官“曲解”马英九的意思。为此,在庭上马英九逐字逐句地重复去年首度接受检方侦讯时的部分笔录内容,要求法庭记录明白。
马英九表示,自己任公职20多年来,从来不知道领用“特别费”必须每月用完后才能去领。他在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公益捐赠的金额超过以领据领取的“特别费”总额达4倍多。
检方则援引起诉书、上诉理由书,并提出补充理由书,认定马英九涉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以及涉嫌公务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