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3000万人享受农村低保
2007-09-02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年底3000万人享受农村低保
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农村低保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保障标准、对象范围、操作程序、资金筹集、组织机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到年底前,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低保金发放到户的工作目标。
农村低保对象预计年底将达3000万人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截至2007年7月底,全国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共保障低保对象2311.5万人、1074.6万户;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救助农村特困对象355.3万人、146.6万户,这部分人下半年将逐步转为低保对象。预计年底农村低保对象将会达到3000万人。
农村低保标准一般是由县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维持当地农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同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管好用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农村低保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建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转到狠抓落实上来。要采取有力措施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尤其是要防止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切实保障低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要管好用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确保每一分钱都能发到低保对象手中。民政部要求农村低保管理部门要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坚持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要将低保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做到低保政策、低保对象、低保标准、低保水平四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地参与到农村低保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