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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花事件警示: 不重细节折损城市形象

2008-10-08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抢”花事件警示: 不重细节折损城市形象

本报讯  记者王玉贵  见习记者周巧  昨(7)日,本报《街头鲜花命运折射市民素质》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此次事件记者作了进一步采访。
市民:美丽需要共同呵护
  北湖广场边的商铺老板郑先生说:“我们做生意看到广场鲜花姹紫嫣红,肯定心情要愉快得多。一些市民把花拿走后变成个人的,装点自己小家,变成个人欣赏了,摆在广场上的花却不知不觉变少了,这是损坏了大家的利益。”
  记者正巧在广场遇到当日负责保安工作的管理人员,他摇了摇头,无奈地说:“我们身为南充人,身在南充市,应该为这个城市骄傲,别说作多大的贡献,至少应该爱护我们的城市的一草一木。”
  在北湖公园,一位年逾八旬的周大爷听说“哄抢”鲜花的人当中有一些是晨练的人,他很吃惊。他说近几年南充不仅马路宽了、城市漂亮了,人们的素质都提高了,每次他出门都有年轻人让座,还有人搀扶过马路。“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两位已经退休的阿姨一边晨练,一边抱怨:“现在的一些人私心重了,思想不对,不是自己的东西本来就不该去想更不该去拿,对于很多不文明行为,就应该严惩。”
园林管理处:加强宣传力度
  市园林管理处分管花卉绿化的负责人说,这是贪图小便宜的不良心理在作怪,这不是一时能够完全根治的问题,需要人们自觉提升素质,对生活的城市要有发自内心的喜爱和保护之心。他说,作为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他希望全民共同爱护我们的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理念。
文明办:创文明城市从小事做起
  今年8月底,我市全面启动了省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任务涵盖了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事业发展状况等方方面面内容,其中很突出的两项是市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情况。
  市文明办负责人认为,“哄抢”鲜花的发生,从客观上讲,管理防治工作有所疏忽,主观上讲,顺手牵羊的不良习惯还个别存在。各级主管部门正在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为载体,展开各项管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创文明城区就该从小事做起。
  据了解,“公园、绿地、广场等公车场所气氛祥和”正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创先进城市阶段任务分解中“城市整体形象”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