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08-05-10 阅读次数: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08年5月9日政协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政协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置以下八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联谊地方政协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08年5月9日政协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政协第四届南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置以下八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联谊地方政协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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