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管理处接受媒体监督
2008-03-13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园林管理处接受媒体监督
本报讯 记者卜兵 实习生周静 本报对位于人民南路的行道树被移走和修成光杆杆的现象进行报道后,不少读者都认为无论是否挡了谁的门面,行道树都不应该被随便移走和修成光杆杆。
3月10日,记者在园林部门看到一张编号为346的《审批表》显示:工商银行南充分行在2007年11月7日,因行道树遮挡门面申请移植。园林部门的意见:拟同意移植,请(市规划和)建设局审批。市规划和建设局审批:同意。
相关部门该不该如此审批?市园林处工会负责人罗德云的答复是:我们无法评价上级部门。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园林处副主任张琦,他说,媒体的批评我们接受,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误,我们正在想办法解决。市园林处主任张智坚也打来电话对记者说,此事从报道一出来我就在关注,也很重视,我已经给下面打了招呼,今后严格控制审批,严格按规矩办,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
对被移走的两棵树能否重新移栽回来,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