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认定 不该收取未消费婚庆备用酒席费用
2007-10-19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消协认定 不该收取未消费婚庆备用酒席费用
本报讯 记者张义成 昨(19)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由于国庆期间婚庆备用酒席收费引发投诉达40余件。工商部门在受理投诉时明确表示,婚庆备用酒席收费属强制消费。
据了解,新人举办婚宴时需要提前向宾馆、酒店预定酒席,并预订一定数量备用酒席,需要先交500元至1000元酒席订金。如果在约定时间没来该餐厅就餐,这笔钱不予退还。如果如约就餐但并没有消费备用酒席,备用酒席非用不该收取。但不少酒店却仍然要求消费者交付一定比例的备用酒席预订费用或者不退还先前预交的费用。
对此,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酒店收取婚庆酒席订金后,消费者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在该餐厅就餐,餐厅不退订金是合适的,因为消费者与餐厅在订餐时的口头约定也具有合同效力。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退订酒席,就应该付违约金。但对于未消费的备用酒席,如果餐厅继续收费,就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