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10年后仍落法网
2007-09-26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交通肇事逃逸 10年后仍落法网
本报讯 记者李向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嘉陵区华兴乡村民刘某,10年前驾驶无牌照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毫无法律意识的刘某弃车逃逸。原以为在10年后事情已经烟消云散,哪知9月24日还是落入了法网。
1997年12月13日,刘某驾驶无牌照农用车搭乘7人,行驶途中,由于农用车货箱拦板脱落,致使两名乘车人被甩下车,其中一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当时,刘某并没有主动报案和保护现场,而是选择了弃车逃逸。
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肇事司机刘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严重缺乏法律意识的刘某却自以为是小事一桩,赔点钱就能了结此事。刘某没有遵从公安机关的传唤,而是选择了逃逸。此后,公安机关对刘某进行了网上通缉,但一直没有结果。刘某交代,在之前的接近10年时间里,他一直在广东打工。原以为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已经不了了之,哪知就在刘某回家的当天就被公安机关逮了个正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队长蒋大贤说,根据群众举报,刘某24日从重庆回来,在嘉陵区安福镇收废旧,安福派出所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当年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刘某逃逸10年被抓案件在嘉陵区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中属于首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