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商品 “转战”农村市场
2007-09-21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劣质商品 “转战”农村市场
邓维刚 本报记者 贾玲
劣质商品“转战”农村市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商品质量要求的提高,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了打击伪劣、“三无”商品的力度,一大批不合格商品在被查处,城市的消费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但同时,这些在城市中生存艰难的劣质品,悄悄转向了广大农村市场,给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带来威胁。
据了解,这些劣质商品主要包括食品、保健品、服装、洗化品、小家电等,其中食品类占到30%左右。特别是小食品的安全隐患尤为突出。分布在农村集市和众多的农村小商店中的食品,很多大量加入了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等添加剂,卫生指标不达标,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合格证等,“QS”标志更是少见。
近年来,通过宣传,农民对直接关系生产的农资产品的维权意识提高,而对其他假劣商品的投诉率很低,尤其是在食品方面,很少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他们普遍认为“吃不死人就算了”,这就给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温床”。
捣毁“温床” 要两手抓
据调查,农村劣质产品主要来自外地厂家和商贩,外地厂家通过流动送货车向农村商店进行非固定性配送,进货手续不是很正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索赔很难。
农村居民的需求和购买能力不协调、基层质量监督体制不健全、检测设备投入不足等因素,都制约着农村商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监管部门将监管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许多无证、无照经营黑窝点被取缔,假冒、伪劣产品被查处。但仅仅依靠打击,只能起到短时之效。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建立适合农村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农民实际需要的长效监管机制,才是当务之急。
市工商局副局长伍三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今年起,我市工商部门大力实施“十项惠农行动”,一方面,强化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建立了经检执法、市场巡查、“12315”三支队伍齐抓共管的新体制,增加48个乡镇“12315”申诉举报站和463个村级“12315”申诉举报点,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通过多项举措助农增收,农民只有收入大幅增加了,消费水平才会提高,才能尽快构建以农村群众为核心的消费者自我保护体系,断绝劣质食品的市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