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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帮7岁男孩讨回抚养费

2007-09-17 阅读次数: 来源:

法官帮7岁男孩讨回抚养费

本报讯  杨士俊  记者贾玲  父亲拖欠抚养费,儿子向法院求助。记者昨(17)日获悉,经过南部县法院强制执行后,7岁的黄小军(化名) 已经开始逐月领取抚养费了。
  2003年黄某与妻子徐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经南部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协议,儿子黄小军由徐某抚养至12岁(黄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元),以后由黄某抚养(徐某不付抚养费)。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黄某仅支付了10个月的抚养费,黄小军多次讨要,黄某均以种种借口推诿。2006年12月6日黄小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数次做被执行人黄某的思想工作,但他就是不履行抚养义务。为此,执行法官会同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社区的负责人一道对其劝说,亦未取得进展。鉴于此情况,该院于今年8月6日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黄某所领工资中每月扣留200元,扣足16400元为止。裁定书送达给相关部门的当月,申请执行人黄小军就领取到了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