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339家收购站获鲜茧收购资格
2007-08-02 阅读次数: 来源:南充339家收购站获鲜茧收购资格
8月1日起,蚕站必须凭证“上岗”,我市坚决取缔不具备收茧资格的各类收购站
本报讯 记者粟玉萍 昨(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从8月1日起,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必须通过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取得鲜茧收购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目前,我市共有339家具有资格的鲜茧收购站。
据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罗晓南介绍,鲜茧收购站的资格认证每两年复审一次,我市共339家鲜茧收购站取得了资格证,并由省商务厅颁发新证。市商务局还将对获得鲜茧收购资格证的茧站的主要负责人和收烘人员进行蚕茧收烘业务和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不具备收购资格的茧站若擅自参与蚕茧收购,我市将予以坚决取缔。罗晓南告诉记者,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市打击不法茧商哄抢蚕茧资源的行为,有利于规范我市蚕茧收购秩序。
据商务部制定的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取得鲜茧收购资格的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当地县级以上蚕桑生产发展及茧站布点规划,有稳定的鲜茧茧源;具有与收购能力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具备完善、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具有与其承担的鲜茧收购量和茧处理量相配套的收购、检验和贮存场地;鲜茧收购、检验和烘茧所需的设备齐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