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2008-10-08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李奎 见习记者周静 从今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昨(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执法检查进行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志杰要求,要集中精力,精心组织,确保检查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治国、傅伦佳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喻小广汇报了全市《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派出3个检查组,深入全市各地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以及完善情况;市、县(市、区)两级本级政府财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情况;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的D级危房改造、农村教师周转房及灾后重建情况;城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及缓解大班额的举措;执行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督导成效;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的履职情况;校长是否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情况。
李志杰在会议上要求,要集中精力,高度负责,积极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障执法检查顺利实施;依法办事,严格程序,确保检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