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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立下“军令状”: 用铁的手段彻底改变南充城区交通现状

2008-09-0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誓师动员大会上,交警们宣誓表决心。    本报记者  张莉  摄

公安立下“军令状”:  用铁的手段彻底改变南充城区交通现状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瑞胜:整治不见实效,我自摘“帽子”!

本报讯  “如果这次历时4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见不到实效,我将自摘‘帽子’!”昨(3)日,在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誓师动员大会上,从警25年的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瑞胜当众立下“军令状”。当天,市交警支队及4个直属大队的负责人也先后举拳立誓:用4个月时间,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标本兼治,彻底改变南充交通秩序现状,打造“交通形象”品牌。
  据了解,市辖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于9月1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重点整治对象为: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出租车不按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会)车、压(越)线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行驶、违法调头、不靠边上下乘客、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占用右转弯车道等候信号、乱停乱放、随意鸣笛;公交车不进站上下乘客、站内长时间待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多辆公交车聚在同一站台上下客;摩托车不按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会)车、超速行驶、违法调头、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随意鸣笛;人力客货三轮车驶入禁区,单双号混行、路口乱停待客;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不按信号通行;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和过街设施;其它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鸣嗽叭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马英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为契机,打造南充“交通形象”品牌,最终的目标是减少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为配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交警部门出台了工作绩效考核制、执勤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民警末位待岗制等举措,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编后:敢立“军令状”,敢于把“帽子”拿出来作保证,完不成任务就自摘“帽子”!这是一种勇气,勇气的背后是坚定的决心;这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对市委、市政府负责的态度,也是对全市人民负责的态度。这样的勇气令人钦佩,这样的态度令人肃然起敬。
    我们相信,有这样态度、这样的决心,南充城区的交通状况一定会有一个大的变化。
    我们更期盼,更多的部门负责人敢于拿“帽子”来“说话”,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将难办的事情办好。

注意  这些路口路段要重点整治

本报讯   昨(3)日,市交警支队开出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路口、重点路段“清单”。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们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莫违规!
  顺庆城区:大西门路口、五星花园、涪江路西河中路口、明宇大酒店路口、北湖路口、万泰大酒店路口、人民花园、团结路口、滨江大道胜利路口、滨江大道将军路口、石油西路口;模范街、人民中路、文化路、涪江路、人民南路、果城路、育英路、莲池路、北湖路、丝绸路、滨江中路、金鱼岭路和西河南、北、中路。
  高坪城区:阳春路元宝街口、鹤鸣大道下花园路口;阳春路、鹤鸣大道。
  嘉陵城区:火花路口、成南高速公路南充站口、滨江大道耀目路口;陈寿路、火花路、耀目路。

交通违法“大户”是整治重点

出租车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违法‘大户’,因此必须大力整治。”昨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队长熊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日均交通违法近50起
  来自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大队每天纠正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近200起,其中出租车约占1/4,日均交通违法近50起。日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5起左右,其中因出租车“惹祸”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40%,日均10起,且各项指标所占交通事故总数的比例,均远高于其他车辆。熊冰说:“这些数据只是一个‘显性’数字,如果‘隐性’的也全部进入统计的话,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频频“惹祸”让保险公司头疼
  据熊冰介绍,违法调头、违法停车、超速是出租车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频频“惹祸”也让保险公司伤透脑筋。市内某保险公司2004年的年报显示,全年赔付出租车案件多达1469起,其中一台出租车理赔次数多达17次,最高赔付金额高达10余万元。 
  本组稿件由 本报记者 刘海 张亚斌                实习生张华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