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教授来我市宣讲《物权法》
2007-09-2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川大教授来我市宣讲《物权法》
本报讯 记者郑渊 9月22日至23日,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法学教授李平应邀来我市,就《物权法》进行宣讲。全市1000多名机关公务员、法律工作者等接受了这次法律培训。
宣讲活动由市司法局、市法建办承办。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宣讲旨在提高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志杰到场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