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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2007-09-14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9月18日在市辖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试鸣的目的、意义
    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是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和提高人民防空警报报知能力的有效措施,对于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二、试鸣时间
    2007年9月18日中午12点正。
    三、试鸣信号
    警报试鸣信号为空袭警报,时间为三分钟。
    特此公告
                 南充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