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村(社区)干部可考录公务员
2007-09-0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工作干好了 机会年年有
优秀村(社区)干部可考录公务员
本报讯 赵来强 记者张亚斌 “谁说在基层干工作没有奔头,只要工作干得出色,符合条件者就可以考试录用为公务员。”昨(7)日,记者从市编办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与全省同步,在全市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试行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指出,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制度、改善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村级(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
据了解,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与全省公招公务员工作同步,集中在每年上半年进行。参考者应具备以下资格: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3周年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