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干部执行力的标尺——二论“十大惠民行动”进展不均衡现象
2007-08-0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衡量干部执行力的标尺——二论“十大惠民行动”进展不均衡现象
南嘉平
“十大惠民行动”是我市2007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多数项目任务完成过半,有些项目已经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但是,仍有少数县(市)区、少数部门负责的项目进展低于年度目标的50%,有的甚至仅仅完成了15%。
从“十大惠民行动”出现不均衡进展可以看出,有的县(市、区)和部门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执行力不够,工作不主动,得过且过。尤其是在项目到位迟、资金压力大的情况下,存在消极畏难情绪,延误了工作进程。还有个别地方和部门没有把“十大惠民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内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本地区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市委、市政府也明确提出,市级相关部门是本类或本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惠民行动搞得好不好,就是检验干部的认识是否到位,执行力强不强的试金石。
执行力是干部的生命力,不能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样的部门、这样的干部就没有执行力,就不称职。在实施“十大惠民行动”中,执行力就体现在敢抓、敢管、敢为。不能遇责任就推,遇困难就绕,遇矛盾就躲,要敢于迎着困难上,从最迫切的问题入手,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实施惠民行动的力度。
执行力就是要讲究方法、敢于创新。惠民行动任务重、困难多、资金缺是事实,但是避重就轻、绕着走、拖着办不能解决问题。要创造性地想办法,才能有所突破,要想干事,会干事,才能干成事,不出事。
执行力就是落实力。一个项目任务完成得如何,关键看领导、看干部、看抓落实的精神和态度。实践证明, 我们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成果。干部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决不能只是上级的“传话筒”。如果层层打折,工作标准步步降低,工作热度逐级递减,那么工作成果难以保障。
只要每个县(市)区、每个相关部门、每个责任干部都把提高执行力放在首位,进入角色,进入状态,密切配合,密切协作,就能形成合力,就能确保我市“十大惠民行动”全年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