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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成以上生猪四成水稻要参保

2007-08-07 阅读次数: 字数: 0 来源:

我市全面铺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今年三成以上生猪四成水稻要参保 
    保费由中央、省财政各补助25%;市财政补贴3%;县(市、区)财政补贴17%,农民自筹承担30%

  本报讯 记者张亚斌 见习记者宋源  为切实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8月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会议,就我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向东,副市长杨雪鸿参加会议并讲话。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根据省政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畴,我市决定试点工作在各县(市、区)全面展开,试点品种为水稻和生猪,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承办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充分公司。保费除中央、省财政各补助25%、市财政补贴3%、县(市、区)财政补贴17%外,农民自筹承担30%。生猪每头10元,各级财政补贴7元,农民自筹3元,最高赔付额每头400元;水稻一般灾害保险每亩交保费14.1元,各级财政补贴9.87元,农民自筹承担4.23元,受灾后按规定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每亩282元;旱灾险每亩交保费10元,各级财政补贴7元,农户自筹承担3元,受灾后按规定比例最高赔付额每亩100元。此次试点工作保费的赔付按照定损理赔与风险管理的方式进行,保险经营机构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农户支付农险赔款,赔付分两次进行。损失发生后,先向农户支付核定损失的50%预付赔款。生猪每头理赔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水稻每亩理赔额在140元(含140元)以下的,理赔额超过50%的部分,待保险年度末,根据全市农业保险理赔情况,再进行个案清算。
  据了解,今年我市水稻的承保面积要达到全市栽播面积180万亩的40%,即72万亩;生猪承保头数要达到全市今年预计出栏数758万头的33%,即250万头。
    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进行,日前,市政府已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先海为组长的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试点品种的任务与保费补贴分解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而稳妥地推进。